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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工作的通知

师教通[ 2016] 013号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强因材施教。学校为确有专长,转换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学生,提供一次专业二次选择的机会。

现启动2016年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工作,望各部(院、系)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管理办法》(师教文[2006]20号)(见教务处网页“规章制度”→“学籍与学位授予”)文件要求,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尽工作方案,工作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环节的工作。相关专业二次选择的工作方案将予以公示,最终获批准名单将予以公示,专业二次选择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以确保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本次专业二次选择可申请的学生范围

1、2015级、2014级非免费师范生可申请转为其它专业。高考招生时的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可以转到艺术类之外的专业,体育类学生不可以转到体育类之外的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不可以转为其它专业,外国语中学保送生不可以转到非外语类专业,自主招生“攀登计划”学生不可以转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只可在当年招生时限定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2、2015级、2014级免费师范生只可申请转为其它免费师范生专业;

3、以上不含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以及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2015级专业二次选择可选专业列表(附件一)

三、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

1、2016年3月9日~3月16日,各部(院、系)成立工作小组,按附件一所列专业,制定工作方案,填写《部院系专业二次选择工作方案》(附件二),3月18日前将方案提交到教务处。

2、教务处汇总、审核各部院系的工作方案,并于3月21日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以及报名和咨询的时间及地点等。

3、3月22日~3月23日各部(院、系)组织咨询、报名。

4、3月24日前申请人向所在部(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申请表》(附件三),此表可在部(院、系)教务员老师处复印或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②、《本科生学籍变动申批表》,此表请向所在部(院、系)教务员老师索取。

③、申请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者,还需填写《就读“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表》(附件四),此表可在部(院、系)教务员老师处复印或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5、申请人所属部(院、系)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所在部(院、系)意见,并盖单位公章,于3月26日前将收到的申请材料交到教务处,电子版名单发到联系人邮箱pdqi@bnu.edu.cn

6、教务处于3月26日~3月27日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将分送到各接收部(院、系)。

7、3月28日~4月10日接收部(院、系)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在申请材料上填写接收单位意见,并盖单位公章,于4月13日前交到教务处。

8、4月14日~4月15日,教务处组织对各部(院、系)的拟接收名单进行复审,确定通过审核的名单,4月16日~4月20日名单在教务处网页(jwc.bnu.edu.cn)上公示5日。

9、公示期结束后,未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名单将报送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学生处将《转专业通知书》发往部(院、系),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书》办理学籍变动手续(由非免费师范生转为免费师范生者除外)。

10、“免费教育师范生”专业二次选择的特殊说明:

①、申请人除填写《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申请表》外,还应填写《就读“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表》(附件四),一并提交至所在部(院、系)。

②、校内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相关资料递交申请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③、获申请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完成签约手续,可凭学生处下发的《转专业通知书》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四、所有完成专业二次选择学籍变动手续或签约手续的学生,自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起按转入专业修读课程。

五、我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有提出专业二次选择申请的,教职工本年度应回避与本工作组织管理相关的各个环节。

 

联系人:戚培德 电话:58807991 

 

附件一:2015级专业二次选择可选专业列表

附件二:《部院系专业二次选择工作方案》(模版)

附件三:《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申请表》

附件四:《就读“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8日


附件列表:
附件一:2015级专业二次选择可选专业列表
附件二:《部院系专业二次选择工作方案》(模版)
附件三:《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申请表》
附件四:《就读“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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