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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生小学期的第一轮通知

师教通[ 2016 ] 18号



各部院系: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加强课程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我校2015-2016学年校历安排,现开展本科生小学期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具体形式

1.各部院系应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落实在小学期内应开设的课程,确保课程开设质量,特别是专业实习(含野外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

2.重点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提高我校国际化水平,拓宽本科生国际视野。建议各部院系加大力度,积极拓展海外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到海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短期研修交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境外实习、考察、调研等各类活动;

3.邀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学生开设短期课程、讲座或培训,由学生自行选择修读;

4.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参加由校团委、学生处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由各专业制定社会实践的调研方案、评价及考核标准,学生自行开展返乡调研活动。

课程(活动)一经排定,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正常开课,如有变更需办理停、调课手续,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巡课工作。

二、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第19周-20周(7月4日-7月15日)为本科生小学期,各部院系可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开展课程(活动),个别课程(活动)的时间可适当提前或延后。

1.5月13日前,提交设计方案:各部院系设计本单位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填写“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信息采集表”(附件1),同时请附课程(活动)介绍及宣传照片,教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宣传工作,以上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

在小学期开设的教学计划内(有学分)课程,已经在本学年秋季学期末报送完毕,本次仅需报送教学计划外(没有学分)课程及活动方案。

2.5月20日,教务处发布第二轮通知:教务处审核报送方案,发布“2016年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安排表”。

3.5月27日前,提交选课名单:部院系组织学生选报课程(活动)并填写“选课学生名单”(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

4. 7月4日-7月15日,开展阶段:各部院系组织实施本科生小学期。

5. 9月16日前,成绩登录与总结阶段:将成绩录入“北京师范大学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附件3),填写“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总结报告”(附件4)9月16日前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

三、报名办法

1.面向本部院系开设的课程(活动),报名办法由部院系自行制定,并向本部院系学生公布。

2.跨部院系开设的课程(活动),根据教务处的后续通知,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报名表(附件5)并填写,交学生学籍所在部院系审核盖章,第一联由学生学籍所在部院系存档,第二联交开设课程(活动)部院系盖章、存档。

四、实施要点

1.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小学期活动;

2.部院系应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类活动;

3.部院系应确保各类赴外实践活动的学生安全。

五、场地安排

1.各课程(活动)开设部院系到公共资源中心(主楼A区102办公室)办理教室(机房)借用手续,并将办理结果填入附件1。

2.学校各级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实践基地应积极面向全校开放,用以开展小学期活动。

 

联系人:

冉莉楠 办公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ranlinan@bnu.edu.cn

 

附件1 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信息采集表

附件2 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选课学生名单

附件3 北京师范大学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附件4 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总结报告

附件5 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报名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6日


附件列表:
附件1 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信息采集表
附件2 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选课学生名单
附件3 北京师范大学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附件4 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总结报告
附件5?本科生小学期课程(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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