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师教通[ 2015 ] 028号
各部院系:
我校2014年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按总体进程安排,目前已进入结项验收阶段,现将项目结项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写材料:
1.撰写项目结项报告: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以下简称“结项报告”)(见附件1),并附项目成果,如调查报告、公开发表论文、仪器的技术资料、专利以及鉴定证书、软件和数据库(提供源代码纸质的材料)等。项目成果附在“结项报告”后一起装订,纸质版原件一份,电子版以“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2.撰写项目学术报告:项目组需要撰写学术报告一篇(WORD格式),不少于5000字(含图表)。学术报告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选题背景、方案论证、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创新点等),学校将会择优成集。学术报告内容必须与作者所承担的项目一致,格式要求参照附件2。纸质版原件一份,电子版以“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学术报告名称”命名。
3.制作项目宣传展板电子版:项目展板为项目结项评审的一部分,各项目组按要求制作本项目电子展板(word格式,展板制作要求见附件3),电子版以“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4.填写项目成果统计表:将项目组成员取得成果填写入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取得专利、获得奖项(包括竞赛获奖)、其他成果。
5.项目组成员个人总结: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每人撰写一篇个人总结,题目自拟,总结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体验、感想和收获,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对个人的影响等,字数要求2500~3000字,题材不限。可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难忘的瞬间,照片数量不超过5张。电子版以项目成员的姓名命名。
6.其他: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原始数据等资料交导师留存;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调查报告、仪器的技术资料、专利以及鉴定证书、软件和数据库等,均应标注“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
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需建立“结项报告”、“项目成果”(含成果统计表)、“学术报告”、“宣传展板”、“个人总结”五个文件夹分类整理,打包发至指导教师及部院系。
二、时间安排:
1.4月2日-4月30日:
(1)项目组认真撰写项目结项材料,撰写完成后提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组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阅并在“结项报告”中给出每位项目组成员评语及成绩(百分制);
(2)项目组负责人于4月30日前将指导教师审阅过的所有结项材料提交至部院系。
(3)对于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者结项材料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项目组,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结项评审资格,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月4日-5月29日:
部院系组织专家(不少于3位)进行评审,给出项目成绩(百分制),评选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名额见附件6);填写“结项成绩单”(见附件5)和校级优秀项目推荐表(见附件7),并于5月29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
3.6月1日-6月12日:教务处复审部院系结项材料,认定并公布校级优秀项目,颁发校级优秀项目证书。
三、部院系提交材料:
请各部院系于5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至bnukeyan@126.com:
1、项目材料
(1)结项报告(含项目成果)电子版,(部院系存档纸质版);
(2)学术报告电子版(部院系存档纸质版)
(3)项目宣传展板电子版;
(4)汇总后的项目成果统计表电子版;
(5)项目组成员个人总结电子版;
(6)其他结项材料电子版;
2、部院系结项评审结果材料
(1)项目结项成绩单电子版(部院系存档纸质版);
(2)优秀项目推荐表电子版(部院系存档纸质版);
附件1.结项报告(空表);
2.学术报告排版要求;
3.项目宣传展板排版要求;
4.项目成果统计表;
5.结项成绩单;
6.优秀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7.校级优秀项目推荐表;
8. 结项清单。
联系人:冉莉楠 联系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ranlinan@bnu.edu.cn
教 务 处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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