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宽口径招生专业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师教通[ 2015] 016号
根据《关于宽口径招生院系专业分流的实施要求》『师教通[2005]080号』的规定,本学期将继续在宽口径招生的部(院、系)进行专业分流工作。
相关有宽口招生专业的部(院、系)应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一),落实专业分流的具体工作,工作方案应予以公示。专业分流工作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目的,向学生充分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和咨询,使得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特点做出最佳的自主选择。参加分流的学生将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在分流后的专业学习。
相关宽口径招生部(院、系):
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环境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汉语文化学院。
工作日程安排:
1、2015年4月3日(含)前将《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纸板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备案。
2、2015年4月24日(含)前将专业分流结果在部(院、系)内公示,并将《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纸板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文件;《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纸板文件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戚培德 电话58807991 pdqi@bnu.edu.cn
附件一 关于宽口径招生院系专业分流的实施要求
附件二 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空表)
附件三 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空表)
附件四 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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