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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师教通[2015]120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副部长、副院长、副系主任、教务秘书:

接公共资源服务中心通知,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将于2016年1月4日~1月15日(第18~19周)举行,现就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基本要求

关于课程考核、成绩评定、考试命题与印制、考试资格认定(含缓考)、考试过程管理、试卷批阅与成绩登录、试卷存档与管理等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习评价工作细则》(师教文[2007]140号)的有关精神执行。

二、考试事务工作安排

自 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起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将启用新版《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zyfw.bnu.edu.cn/bnujw/cas/login.action)完成期末考试的编排。

请各涉及本科生教学的单位认真阅读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关于2015-2016 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http://prsc.bnu.edu.cn/docs/20151028093924125391.pdf),按照通知所列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关考试事务工作。

因特殊原因(生病、公派外出等)申请缓考的本科生,可在教务处主页“常用表格”区域下载“缓考申请表”,由任课教师、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审核,教务处转交公共资源中心备案。

三、成绩登录

期末成绩登录时间为2016年1月4日~2016年2月28日,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登陆教务系统录入学生成绩。

四、违纪处理

期末考试中如发现违纪行为,请于考试当日或次日将相关材料(考场记录表一份、考试违纪情况说明表一份、违纪相关证据)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联系人。

 

联系人: 黄珺(成绩管理事宜) 58801850 huangjun@bnu.edu.cn

邓秀婷(缓考、考试违纪事宜) 58809264 dxiuting@126.com

 

教务处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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