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及毕业论文档案归档的补充通知
师教通[2006] 6号
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规范和加强我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本科考试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师教通【2005】0209号)及“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师教文【2004】1213号)中的有关规定,特发此补充通知。
一、 考试档案归档要求
1、 每学期考试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考试工作总结单独装订成册。
2、 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均应存档。学校平台课程及大学数学、大学物理课程在开课院(系)存档。院系平台课程及专业平台课程在设课院(系)(即学生所在院系)存档;多个院系合班上课的专业课程,在开课院系存档,设课院系保留学生成绩单,并注明试卷存档单位。
3、 试卷存档应以教学班级为单位。
4、 试卷存档应使用教务处统一制作的封面(见附件1)再装订成册,每册的内容包括:
(1) 学生成绩单
(2) 平时成绩计分册
(3) 试题样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 考试成绩分析报告及课程总结
(5) 学生试卷
(6) 考场记录表
说明:
(1) 平时成绩计分册:平时成绩按百分制计,教师应选取5份与之相关的(已批改)平时测验、实验报告、课程论文、作业等,附在成绩记分册之后一并存档。
(2) 试题样卷(A、B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期末试卷(含A、B、C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应由院(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存档。
(3) 考试成绩分析报告及课程总结:考试分析报告需在考试周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填写完整内容后,由任课教师及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盖章后存档。
(4) 学生试卷:任课教师应使用红笔批改试卷。如修改成绩,修改人须签字。试卷应按照学生成绩单的顺序存档。
二、 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归档要求
1、 总体工作部分存档内容和顺序:
(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
(2)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
(3)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统计表(签字、盖章);
(4)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情况分析表(签字、盖章);
(5) 北京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申请表(签字、盖章)。
2、 论文存档内容与顺序
(1)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见附件3);
(2)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4)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论文评定表;
(5)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包括原始数据、资料、程序等);
(6)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册(见附件4)。
自2004届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工作应全面落实上述要求。注意:2004届不含*号项内容。
请各院系参照以上规定,整理从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以来的考试档案及2004届以来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教务处将从下学期初开始逐院(系)了解上述两类档案的存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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