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4+2”教师培养模式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师教通[2011] 99号
经学校研究,今年将继续在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化学学院、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等8个院系推荐“4+2”教师培养模式免试研究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文学院10名、历史学院3名、哲学与社会学学院4名、数学科学学院7名、物理系4名、化学学院5名、生命科学学院4名、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3名。
二、推荐条件
1、2008级本科生(不含免费师范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兴趣和潜质;
3、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达到我校大学外语学士学位要求(详见我校相关认定办法:http://jwc.bnu.edu.cn/gzzd/xjyxwsy/32857.htm)
4、学习成绩优良(外语及专业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
5、学习能力与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未参加院(系)综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
2、未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
3、因身体缺陷或疾病不能继续学习者;
4、有违法或受过纪律处分者;
5、因留、降级等延长学习年限者;
6、定向生未解除定向协议者;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⑴ 院(系)成立由负责教学及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学科教学论教师、教务员及有关教师组成的院(系)工作小组,制定推荐工作细则,并在院(系)内公布;
⑵ 院(系)组织学生报名;
⑶ 院(系)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考核应含面试,通过面试了解学生对教师职业的理解和志向,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等从教必备的基本素质。
⑷ 院(系)于6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含电子文本)、推荐工作细则交到教务处。
⑸ 7月7日前,学校对院(系)推荐名单进行复查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五、其他
1、获得“4+2”教师培养模式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后可获得本科相关专业学士学位;经过研究生阶段培养后,达到培养要求者可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
2、获得“4+2”教师培养模式免试研究生资格者,如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将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联系人:张晓辉 58801808 zhangxh@bnu.edu.cn
教务处
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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